3月26日,国家统计局、国务院扶贫办在京召开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部署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ꦕ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部署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主持会议,就做好普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ꦉ家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欧青平,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邢志宏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为解决贫困问题而开展的大型专项普查,是党中央适时宣布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依据,是推动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重要举措,是科学安排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支撑,是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升统计能力的重要实践。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更加精准掌握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全面反映脱贫摘帽地区人民群🌊众的新面貌新变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如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将国家脱贫攻坚普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战、收尾之战,勇于担🌺当,尽锐出战,转变作风,确保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取得成功,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推动普查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密切协作配合,相关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和扶贫办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依法普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严格遵守统计法,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提供普查数据,普查人员要认真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职责。要加强对普查的督察和检查。
会上,安徽省、云南省、新疆自治区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就脱贫攻坚普查准备工作情况作了发言。
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及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中西部22省(区、市)省、市、县各级调查队、扶贫办꧋(局)和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脱贫普查办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